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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了顺利开展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称评审人员申报材料现场审验工作,现就纸质材料提交及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纸质材料要求
1. 所有申报纸质材料分装成4袋,每一袋按附件要求粘贴侧封、底封(附件1)和封面(附件2)。
第1袋《评审表》《申报简表》
《评审表》(2份);
《申报简表》(2份),用A3纸纵向打印。简表分为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和其他系列(附件3-6)。
第2袋 各类证书原件
第一学历和最终学历毕业证书、第一学位和最终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有支撑作用的获奖证书原件,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
第3袋 论文、著作、教材、管理文件及工作总结等原件。
符合职称文件要求的论文、著作或教材原件。要求在期刊目录或前言后记中用颜色笔标出本人撰写论文或章节,并在相应页码处将纸张折叠,便于审核人查阅(申报科学研究系列人员可提供起草或撰写的管理文件及工作总结等)。
第4袋 其他教学、科研成果
教学和科研项目立项书(合同书)、科研经费本或能够证明项目到款经费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结题报告等。
2.专任教师材料交至学院(系),辅导员材料交至学工部,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材料交至所在单位。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前。
二、各单位相关要求
1. 根据学校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各相关单位需成立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对所在单位申报职称人员的申报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核。
2. 评审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6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不分正副)400元/人,中级职称200元/人。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三、审查纸质材料要求
1. 专任教师(辅导员)系列:10月22 -23日,各相关单位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对所在单位申报职称人员的申报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核,填写《2020年度拟评审职称人员单位初审表(专任教师、辅导员)》(附件7),审查结果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rschjsk@chd.edu.cn。
2.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10月22 -23日,各相关单位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对所在单位申报职称人员的申报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核,填写《2020年度拟评审职称人员单位初审表(其他专技)》(附件7),审查结果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与申报人员纸质材料一起提交至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版发至rensk@chd.edu.cn。
3. 10月27日-30日,人事处对各单位初审通过人员的申报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
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袋侧封和底封表样
附件2.2020年职称评审材料袋封面式样
附件3-6.各系列《申报简表》
附件7.《2020年度拟评审职称人员单位初审表》
校职改办
2020年10月19日